本报讯 暴雨将车库的车子淹了,物管未及时通知车主将车开走造成万元损失。近日,渝北区法院判决物管公司赔偿近万元。
时先生家住渝北区龙溪镇花卉西路1号的鸥鹏花园,他的本田雅阁车就停放在小区车库里,双方形成保管合同关系。去年5月24日,天下暴雨,该小区车库积水,将车子淹没,造成损失1.1万余元。由于该车买了保险,保险公司赔偿给他9598元。
保险公司认为,时先生的车子被淹坏是物管公司管理不善造成的,于是向法院提出追偿赔偿金。法院认为,物管公司未尽到通知的义务,即使物管公司当时采取了措施,但最终未能有效防止该车受损,未尽到妥善保管的义务,属于违约。(记者 莫雪庆)